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流程
一、筹备-手续
本阶段主要是根据审批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准备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所需提交的各类文件资料的过程。根据我们的代理经验,国内各个省、直辖市及自由贸易实验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对于内资融资租赁和外资融资租赁在资料准备的要求方面都有所不同,我们仅将重点文件资料列示如下:
内资融资租赁
1.申请报告和验资报告及资本金来源说明;
2.公司章程和风险控制等主要内部管理制度、涉及金融或类金融关联企业的经营情况说明;
3.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含附注)和主要股东上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4.拟任(或现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控负责人等主要高管人员名单、从业履历、资格证书等;
5.由具备从业资格的融资租赁公司发起成立的企业或拟成立的子公司,还需提供股东(母公司)上一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详细经营情况。
二、审批-流程
根据誉商公司的代理服务经验,当前的国内各个省、直辖市或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融资租赁审批的主管部门、审批流程和审批要点各有不同。大体介绍如下:
审批主管部门
1.对于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属于试点产业,之前一直由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审批,各个省和自治区的审批主管部门只是受理和向国家商务部推荐资质好的企业名单和报送资料。根据现在的国家政策调整,每个省和自治区的商务厅、直辖市商务委员会及税务局负责所在区域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受理、联合审批和发证,并报送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监备案。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审批着重核查股东的经营背景、资金实力、风控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
三、设立-标准
融资租赁公司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即可报送当地的工商局(也叫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手续。
对于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其在国内各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提交的资料大致相同,即:主管部门准予设立审批的批复、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注册地址的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及设立登记申请表,董事会、监事、法定代表人的委派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设立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所需条件:
1.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环保、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为各类国家重点开发新区、国家经济改革发展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的经济建设服务;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3.必须充分说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含纳税情况)、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4.股东可以由企业或个人组成,企业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5.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