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的基金备案被更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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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在努力奔跑,因为我们都是追梦人!
行业一个共同的认识是,近期中基协登记备案的口径越来越严了。
2019年1月1日-1月9日,最新备案基金数量只有20只。
某基金管理人申请股权类基金产品备案时收到如下反馈意见:
补充意见:请列表统计管理人登记通过以来所有已经备案通过的基金名称、目前实缴规模、投资标的名称、完成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是否工商变更及后续工商变更进度安排等信息,涉及通过多层架构投资于最终标的的,需上传基金架构图,体现最终投资标的信息。
管理人有点蒙圈:为什么我申请的基金备案总是不停地收到反馈?
这个管理人的问题,其实带有一定的代表性,圆点君因此特地写作本文,提供给各位私募基金管理人参考。
中基协建立了基于大数据的风险预警系统,并对预警系统提示的高风险管理人在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基金产品备案、自律检查等环节进行重点关注。
圆点商学院根据目前掌握的数据资料进行了分析,具有以下十大特征的可能会被重点反馈:
NO.1
基金管理人在2017年前完成登记
2017年以前,管理人登记标准相对宽松,部分资质不是很硬的基金管理人也通过了管理人登记。因此,中基协可能会通过强化基金备案环节的审核“找补”一下管理人登记环节的宽松。当然,这一条特征通常会和其他因素综合起来一并考虑,然后作为判断依据。
NO.2
基金管理人短期内备案多只小额产品
正常情况下,一个专业的基金管理人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投资而不是募资上。如果基金管理人在短期内备案多只小额基金产品(比如,一年内备案了4只2000万左右的基金产品),其是否具有投资者认可的专业管理能力可能就会被怀疑。
NO.3
股权投资基金采用契约型组织形式
相较于公司和有限合伙而言,契约型基金结构安排中给予了基金管理人更大的控制权。目前,中基协对于股权投资基金采用契约型组织形式持谨慎态度,契约型基金如果不安排托管,基本上很难完成备案。未来,不排除对契约型股权投资基金不予备案的可能性。
NO.4
投资者中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较高
2018年内爆雷的私募基金具有几个共同特征,其中之一便是主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募集。当前,我国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并不高,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只要求投资10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300万元以上或者过去三年年均收入50万元以上即可。总体而言,个人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对较弱,更容易被较高的收益预期吸引。
NO.5
单一投资标的
如果基金只投资于一个标的资产,一方面风险相对集中,另一方面,也比较容易进行一些不合规的安排(包括抽屉协议等做法)。因此,单一投资标的的基金,可能会受到更多关注。
NO.6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投资于同一标的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投资于同一标的,除非是同时间同条件同进同出,否则比较容易成为利益输送的手段。因此,这样的基金会受到更多关注。尤其是一些基金以“XXX一期”、“XXX二期”命名的基金,这方面的嫌疑更高。
NO.7
委托无基金销售资质的财富管理中心募集
现在市场上活跃着很多财富管理中心,其中绝大部分并没有取得正规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没有正规资质的第三方销售机构,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行为。因此,如果基金委托了无资质的第三方销售机构进行募集,一旦被中基协知晓,后果很严重。
NO.8
投资标的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
所谓无利不起早,风险事件的背后,通常与关联交易、自融资相关。如果投资标的与基金管理人存在关联关系,管理人很难做到客观公正,很难做到以投资者利益为上,因此,这样的基金在备案环节受到更多“关照”也就不奇怪了。
NO.9
基金管理人或其主要关联方存在失信行为
这个因素无需更多解释,一眼便知。中基协目前已经和工商部门达成合作,工商部门的相关数据直接接入中基协系统,服务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风险排查。
NO.10
涉及基金管理人的投诉较多
如果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合规的募集或投资管理行为,可能会被投资者、投资对象或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的多了,自然会引起中基协重点关注。
大家不妨对照一下,如果满足以上一个或多个特征,可能就需要格外小心了。